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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A10/菲律賓專題社會篇 2007/04/26

【江睿智/馬尼拉報導】
  一位馬尼拉計程車司機說了一則笑話:遇搶劫事件,倫敦的警察十分鐘內趕到,紐約的警察是五分鐘內趕到,但馬尼拉的警察是○分鐘趕到,最有效率,因為他就在現場,身兼搶匪。說完,他自己哈哈大笑了起來。
  這不是笑話,而是真實。熟悉菲律賓軍警系統的人士說,在菲律賓,「遵照使用者付費,只要有用到他的,都要付費,只是可以講價錢。」
  商界人士說得更直接,在菲律賓,海關及國稅局官員最貪,第一次外商照規矩報稅,就會有官員來找你,建議外商少報一點稅,但記得分一點給該名官員。
  還有一位外國旅客到菲律賓觀光,在機場入關時,被海關人員以攜帶過多美元為由,要求該名外國人給予一千元披索了事。正當要塞錢給海關官員時,官員卻搖手說NO!NO! 他要求先把錢丟在地上,他再撿起來,這就不是索賄了!菲律賓海關的舉措,讓這位外國旅客瞠目結舌。
  亞洲周刊的特派員李天榮說,「菲律賓的貪腐像得了癌症,你家失火,若不給錢,消防隊員是不救你家的火!」一位熟悉菲律賓警界的人士說,民眾向警察報案後,之後好幾天,就有警察三不五時、分批到家裡拜訪,說要幫忙找線索破案,意思就是索討一些「服務費」,不勝其擾,搞到後來大家都不想去報案。
  「菲律賓的治安很難會好,正是因為警察本身都是犯罪集團的一分子」,這位人士說,外國人常被視為待宰肥羊,最近台商圈發生案例是,台商不小心與當地女子交往,發生性行為的同時,女方的阿姨、姑姑就帶著村長、警察突然出現,指控對方誘拐未成年少女,這在菲律賓是很重的罪,就像台灣的仙人跳。後來,男方找了一些有關係的官員幫忙「喬」,結果花了一百萬披索擺平。事後聽說,女方、警察、村長各分得三十萬披索,而男方律師也拿了十萬披索,在付錢後男方隔天再到女方家,女方家裡已連夜搬走,而警察局長私下安慰他,「只花一百萬已經很不錯,日本人、韓國人都要花到三百萬披索!」
  與政治勢力直接掛勾的菲律賓軍方更有力量。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說,華商許多大綁案都是軍方指使、警界執行,這是因為當時總統透過此方式,讓軍頭吃飽喝足,交換軍頭對其政權的支持,「總而言之,利益分配。」
  在今年三月間,軍方就已進駐大馬尼拉市,布置在貧民窟,對外說法是防止恐怖分子滲透,避免造成動盪,但作為統治集團的一環,軍隊在選前進駐,可以做的事實在太多了,這位人士提醒,「別忘了,除了伊拉克,菲律賓是記者及反對黨被暗殺最多的國家,聯合國派員來調查,就指控軍方在背後主導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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